唐某建等人组织多名浙江考生到南宁考场作弊应考。案发后,警方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,其中两人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近日被批捕。
交六七万元包过
2014年以来,浙江籍施工人员管某多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,但均铩羽而归。今年6月,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南人唐某建,朋友说有唐某建帮助,考试“包过”。唐某建让他到南宁参加考试。
管某把消息告诉给同样为考试头疼的朋友宋某,两人决定到南宁碰碰运气。不久,10余名“想找门路”的浙江籍考生联系上管某和宋某,提出一同到南宁考试。唐某建在聊天群里承诺,若在南宁参加考试,他能在开考前将考试答案通过作弊设备发送给考生,“考过的话,每人交6万至7万元”。
考试前有人拿到答案
7月,在管某的组织下,众考生交了1000元报名费,由唐某建收集考生报名材料,在南宁的代办人员帮助下,他们冒充广西某建筑单位人员,顺利通过报名审核。9月14日,管某等人乘飞机来到南宁。入住酒店后,管某向每人收取了3000元的设备租赁费,唐某建发放了他购买的具有接收功能的计算器、橡皮擦、耳塞等作弊器材,并进行操作培训。
9月15日,另一涉案人员唐某顺(已被刑拘)来到湖南邵阳,从杨某(在逃)处拿到写有考试答案的纸条,唐某顺将答案通过QQ传给唐某建。9月16日、17日的考试中,温某、吕某(均已被刑拘)等人在宾馆通过设备,将答案传给分布在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、广西南宁技师学院、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考点的考生。
两人被检察机关批捕
9月18日,南宁市西乡塘警方接到上级线索,对该起组织考试作弊案立案侦查。唐某建、管某、宋某、何某等先后被抓捕归案。
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认为,唐某建帮助他人报名和组织考生到南宁考试,提供作弊工具,在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考试答案,其行为已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;管某对唐某建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提供积极帮助,系组织考试作弊罪共犯,遂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将两人批捕。宋某和何某因帮助他人组织考试作弊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,不予批捕。
他们的考务作弊全过程简单总结如下:
“浙江籍施工人员管某与朋友宋某付款6——7万,由唐某建组织从浙江到广西南宁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。首先每个人预付1000元。”
1、9月14日入住酒店,再付3000元的作弊器材租赁费,并接受作弊培训。
2、9月15日,中介唐某顺到湖南邵阳,从杨某处拿到答案,然后唐某顺将答案传给唐某建,唐某建将答案传给了温某,吕某。
3、9月16、17日,温某、吕某将答案传给付了费的考生
4、9月18日,南宁警方将这些人抓获。
5、结果:唐某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,管某系组织考试作弊罪共犯
6、宋某和何某不予批捕
具体的流程图如下:
关于这一条一级建造师泄题的新闻,分析如下:
一、参与组织泄题的唐某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;管某参与组织了10多名考试,这就是所谓的团长。所以管某也是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。
二、参与泄题环节的温某、吕某、唐某顺被刑拘。
三、最大的疑问在于,逃跑的湖南邵阳的杨某,他怎么会在考前9月15日拿到了答案。温某、吕某拿到答案后,为什么不提前分发答案,而是要在考试中通过作弊器材分发答案?现在最大的疑问是答案从哪里来的,这才是背后的大鱼。
大鱼跑了,我们也无从得知详细的情况。
希望,真诚的希望,主管部门能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,勇于将这些泄题环节的参与者绳之以法。
来源:搜狐 日期:2017-11-29推荐阅读:旗龙网